安全设施
安全设施是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用于预防、控制、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采用的设备、设施、装备及其他技术措施的总称。
安全设施分为预防事故设施、控制事故设施、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三类。
预防事故设施 | (1)检测、报警设施(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3)防爆设施(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5)安全警示标志 |
控制事故设施 | (1)泄压和止逆设施(2)紧急处理设施 |
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2)灭火设施(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4)应急救援设施(5)逃生避难设施(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
(一)预防事故设施
(1)检测、报警设施:包括压力、温度、液位、流量、组分等报警设施,可燃气体、有毒有害气体、氧气等检测和报警设施,用于安全检查和安全数据分析等检验检测设备、仪器。
(2)设备安全防护设施:包括防护罩、防护屏、负荷限制器、行程限制器,制动、限速、防雷、防潮、防晒、防冻、防腐、防渗漏等设施,传动设备安全锁闭设施,电器过载保护设施,静电接地设施。
(3)防爆设施:包括各种电气、仪表的防爆设施,抑制助燃物品混入(如氮封)、易燃易爆气体和粉尘形成等设施,阻隔防爆器材,防爆工器具。
(4)作业场所防护设施:包括作业场所的防辐射、防静电、防噪声、通风(除尘、排毒)、防护栏(网)、防滑、防灼烫等设施。
(5)安全警示标志:包括各种禁止、警告、指令、提示作业安全等警示标志。
(二)控制事故设施
(1)泄压和止逆设施:包括用于泄压的阀门、爆破片、放空管等设施,用于止逆的阀门等设施,真空系统的密封设施。
(2)紧急处理设施:包括紧急备用电源,紧急切断、分流、排放(火炬)、吸收、中和、冷却等设施,通入或者加入惰性气体、反应抑制剂等设施,紧急停车、仪表连锁等设施。
(三)减少与消除事故影响设施
(1)防止火灾蔓延设施:包括阻火器、安全水封、回火防止器、防油(火)堤,防爆墙、防爆门等隔爆设施,防火墙、防火门、蒸汽幕、水幕等设施,防火材料涂层。
(2)灭火设施:包括水喷淋、惰性气体、蒸汽、泡沫释放等灭火设施,消火栓、高压水枪(炮)、消防车、消防水管网、消防站等。
(3)紧急个体处置设施:包括洗眼器、喷淋器、逃生器、逃生索、应急照明等设施。
(4)应急救援设施:包括堵漏、工程抢险装备和现场受伤人员医疗抢救装备。
(5)逃生避难设施:包括逃生和避难的安全通道(梯)、安全避难所(带空气呼吸系统)、避难信号等。
(6)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包括头部,面部,视觉、呼吸、听觉器官,四肢,躯干防火、防毒、防灼烫、防腐蚀、防噪声、防光射、防高处坠落、防砸击、防刺伤等免受作业场所物理、化学因素伤害的劳动防护用品和装备。
安全设施管理总体要求
生产经营单位应确保安全设施配备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做到:
- ① 在易燃易爆、有毒区域设置固定式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检测报警设施,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运设施等控制室或操作室。检测报警系统应独立于其他系统单独设置(GDS系统)。
- ② 在可燃液体罐区设置防火堤,在酸、碱罐区设置围堤并进行防腐处理。
- ③ 在输送易燃物料的设备、管道安装防静电设施。
- ④ 在厂区安装防雷设施。
- ⑤ 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
- ⑥ 设置电力装置。
- ⑦ 配备个体防护设施。
- ⑧ 厂房、库房建筑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
- ⑨ 在工艺装置上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声光报警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