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地装置

接地装置是接地体和接地线的总称,运行中的电气设备的接地装置要保持在良好状态。

接地体
  1. 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符合要求时,可不敷设人工接地体(发电厂和变电所除外)。
  2. 自然接地体至少应有两根导体在不同地点与接地网相连。
  3. 接地体上端离地面深度不应小于0.6m(农田地带不应小于1m),并应在冰冻层以下。
  4. 接地体宜避开人行道和建筑物出入口附近。
  5. 接地体的引出导体应引出地面0.3m以上。
  6. 接地体离独立避雷针接地体之间的地下水平距离不得小于3m,离建筑物墙基间的地下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
接地线
  1. 交流电气设备应优先利用自然导体作接地线。
  2. 非经允许,接地线不得作其他电气回路使用。
  3. 不得利用蛇皮管、管道保温层的金属外皮或金属网以及电缆的金属保护层作接地线。
  4. 接地线与铁路或公路交叉处应穿管或用角钢保护。
  5. 接地线与建筑物伸缩缝、沉降缝交叉时,应弯成弧状或另加补偿连接件。
  6. 采取网络接地时应注意防止高电位引出和低电位引入的可能。
接地装置的连接
  1. 接地装置地下部分的连接应焊接,并应采用搭焊。
  2. 利用建筑物的钢结构、起重机轨道、工业管道等自然导体作接地线时,其伸缩缝或接头处应另加跨接线。
  1. 接地线与管道的连接可采用螺纹连接或抱箍螺纹连接,必须采用镀锌件,以防止锈蚀。
  2. 在有振动的地方,应采取防松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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