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工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安全保障

一、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一)工程中间交接

单项工程的中间交接由建设单位组织总承包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检测单位等按单位工程分专业进行验收。相关单位在工程中间交接证书及附件上签字。工程中间交接证还应含有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监督意见。

(1)单项工程中间交接应具备的条件

  1. 按设计文件内容施工完成。
  2. 工程质量初验合格。
  3. 未完工程尾项的责任已经确认,完成时间已经明确,且不影响联动试车。
  4. 工艺和动力管道的耐压试验、系统清洗、吹扫完成、隔热施工基本完成,工业炉煮炉完成。
  5. 静设备耐压试验、无损检测、清扫完,隔热施工完;安全附件(安全阀、防爆门、爆破片)调试合格。
  6. 大机组用空气、氮气或其他介质负荷试运转完,机组保护性连锁和报警等自控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7. 电气、仪表、计算机及防毒、防火、防爆等系统调试联校合格。
  8. 施工临时设施已拆除,竖向工程施工完成。
  9. 现场满足安全管理规定的试车要求。

(2)单项工程中间交接的内容

  1. 按设计文件内容对工程实物量的核实。
  2. 安装专用工具和剩余随机备件、材料的清点。
  3. 工程质量的初验资料及有关调试记录的审核验证。
  4. 随机技术资料完整性的核查。
  5. 尾项项目清单与实施方案的确认。

二、施工过程质量检验

(一)设备混凝土基础施工质量检验

设备基础施工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处理:

  1. 经返工、返修或更换构件、部件的应重新组织验收。
  2.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应予以验收。
  3. 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并确认仍可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时,可予以验收。
  4. 经返工或加固处理能够满足结构安全使用的设备基础,可根据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二)安装工程施工质量检验

检验项目质量验收出现不合格时,不合格返工后应按规定重新进行质量验收。

不合格项处理后,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或原设计单位核算满足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可予以让步接受。不合格项经处理后仍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时,不得验收。

(三)管道施工过程质量检验

管道工程质量检验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无损检测、压力试验、泄漏性试验、硬度检验及其他检验等。

(1)压力试验

管道安装完毕、热处理和无损检测合格后,应进行压力试验。

  • 一般规定
  1. 压力试验应以液体为试验介质。当管道的设计压力≤0.6MPa时,也可采用气体为试验介质。
  2. 脆性材料严禁使用气体进行压力试验。
  3. 当进行压力试验时,应划定禁区,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4. 试验过程中发现泄漏时,不得带压处理,消除缺陷后应重新进行试验。
  5. 试验结束后,应及时拆除盲板、膨胀节临时约束装置。
  • 液压试验
  1. 液压试验应使用洁净水,当对不锈钢、镍及镍合金管道,水中氯离子含量不得超过25mg/L。
  2. 试验前,注入液体时应排尽空气。
  3. 试验前,环境温度不宜低于5­°C。当环境温度低于5­°C时,应采取防冻措施。
  4. 液压试验应缓慢升压,待达到试验压力后稳压10min,再将试验压力降至设计压力稳压30min,应检查压力表无压降、管道所有部位无渗漏。
  5. 钢管、铸铁管道试验压力
材质内压(地上)内压(埋地)外压
钢管/有色金属1.5P1.5P且≥0.4MPa1.5倍内外压差且≥0.2MPa
铸铁
(P≤0.5MPa)
/2P
铸铁
(P>0.5MPa)
/P+0.5
  • 气压试验
  1. 试验介质应采用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其他不易燃和无毒的气体。
  2. 试验前应用空气进行预试验,试验压力宜为0.2MPa。
  3. 试验时应缓慢升压,当压力升至试验压力的50%时,如未发现异状或地漏,应继续按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每级稳压3min,直至试验压力。应在试验压力下稳压10min,再将压力降至设计压力,采用发泡剂检验应无渗漏。
  4. 承受内压钢管及有色金属管的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的1.15倍。真空管道的试验压力应为0.2MPa。
  5. 试验时应装有压力泄放装置,其设定压力不得高于试验压力的1.1倍。
  • 替代试验
  1. GC3级管道,经设计和建设单位同意,可在试车时用管道输送的流体进行压力试验。输送的流体是气体或蒸气时,压力试验前应按有关规定进行预试验。
  2. 当管道的设计压力大于0.6MPa,设计和建设单位认为液压试验不切实际时,可采用气压试验来代替液压试验。
  3. 经设计和建设单位同意,也可用液压-气压试验代替气压试验。
  4. 现场条件不允许进行管道液压和气压试验时,可同时采用无损检测、管道系统柔性分析和泄漏试验代替压力试验但应经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同意。

(2)泄漏性试验

  1. 对输送极度和高度危害流体以及可燃流体的管道,必须进行泄漏性试验。
  2. 泄漏性试验应在压力试验合格后进行且试验介质宜采用空气。
  3. 泄漏性试验应逐级缓慢升压,当达到试验压力停压10min后,应巡回检查阀门填料、法兰或螺纹连接处、放空阀、排气阀、排净阀等所有密封点,应以无泄漏为合格。
  4. 泄漏性试验压力应为设计压力。
  5. 真空系统在压力试验合格后,应按设计文件规定进行24h的真空度试验,增压率不应大于5%。

(四)压力容器质量检验

压力容器质量检验主要包括外观检查、无损检测、耐压试验、泄漏性试验等。

(1)耐压试验

压力容器制成后,应当进行耐压试验。耐压试验分为液压试验、气压试验以及气液组合压力试验三种。

耐压试验前,应编制试压方案及安全措施,试压前应进行试验条件确认,试压时不得超压。

  • 通用要求
  1. 保压期间不得采用连续加压来维持试验压力不变,耐压试验过程中不得带压紧固螺栓或者向受压元件施加外力。
  2. 耐压试验过程中,不得进行与试验无关的工作,无关人员不得在试验现场停留。
  3. 压力容器进行耐压试验时,监检人员应当到现场进行监督检验。
  4. 耐压试验后,由于焊接接头或者接管泄漏而进行返修的,或者返修深度大于1/2厚度的压力容器,应当重新进行耐压试验。
  5. 耐压试验压力应当符合设计图样要求,并且不小于下式的计算值。

Pf=ηP[σ]/[σ]t

式中,Pf——耐压试验压力,MPa;
η——耐压试验压力系统:

压力容器的材料液(水)压气压、气液组合
钢和有色金属1.251.10
铸铁2.00/
注:本表摘自《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P——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或者压力容器铭牌上规定的最大工作压力(对在用压力容器为工作压力),MPa;
[σ]——试验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MPa;
[σ]t——设计温度下材料的许用应力(或者设计应力强度),MPa。

  • 气压试验要求如下:
  1. 试验所用气体应当为干燥洁净的空气、氮气或者其他惰性气体。
  2. 气压试验时,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高30°,或者按照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温度。
  3. 气压试验时,应当先缓慢升压至规定试验压力的10%,保压足够时间,并且对所有焊缝和连接部位进行初次检查;如无泄漏可继续升压到规定试验压力的50%;如无异常现象,其后按照规定试验压力的10%逐级升压,直到试验压力,保压足够时间;然后降至设计压力,保压足够时间进行检查,检查期间压力应当保持不变。
  4. 气压试验合格要求。气压试验过程中,压力容器无异常响声,经过肥皂液或者其他检漏液检查无漏气,无可见的变形即为合格。
  • 液压试验

试验温度(容器器壁金属温度)应当比容器器壁金属无延性转变温度高30°,或者按照规程引用标准的规定执行;如果由于板厚等因素造成材料无延性转变温度升高,则需相应提高试验温度。

  • 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对因称重等原因无法住满液体的压力容器,可根据承重能力先注入部分液体,然后注入气体,进行气液组合压力试验。

(2)泄漏试验

  1. 耐压试验合格后,对于介质毒性程度为极度、高度危害或者设计上不允许有微量泄漏的压力容器,应当进行泄漏试验。
  2. 泄露试验根据试验介质的不同,分为气密性试验以及氨检漏试验、卤素检漏试验和氮检漏试验等。

已发布

分类

来自

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