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线路安全

架空线路
  1. 厂区、居民区内的低压架空线路应采用绝缘导线。
  2. 单股铝线或单股铝合金线不得架空敷设。
电缆线路
  1. 腐蚀性强烈的环境应采用铜导线。
  2. 10kV及以下的中间接头多采用环氧树脂浇注。
电力线路安全条件

电力线路的安全条件包括导电能力、力学强度、绝缘和间距、导线连接、线路防护和过电流保护、线路管理。

(1)导电能力

导体的导电能力应满足发热、电压损失和短路电流等三方面的要求。

  1. 线路导线太细将导致阻抗过大,受电端得不到足够的电压。
  2. TN系统中线路导线太细,单相短路电流不能推动保护装置动作。
  3. 低压照明线路:电压允许变化范围为﹢5%UN~-10%UN。
  4. 35kV及以上线路:电压允许变化范围为±5%UN。

(2)室内配线

  • 金属管配线

适用于爆炸危险环境、火灾危险环境、多尘环境、高温环境等,不适用于特别潮湿的环境。

  • 硬塑料管配线

适用于潮湿和特别潮湿的环境、有腐蚀物质的环境、多尘环境,不适用于高温和易受机械损伤的环境。

(3)绝缘保护

  1. 运行中低压电力线路的绝缘电阻一般不低于每伏工作电压1000Ω。
  2. 新安装和大修后的低压电力线路一般不得低于0.5MΩ。

(4)导线连接

  1. 尽可能减少导线的街头。
  2. 导线连接处力学强度不得低于原导线力学强度的80%。
  3. 绝缘强度不得低于原导线的绝缘强度。
  4. 接头部位电阻不得大于原导线电阻的1.2倍。
  5. 铜导线与铝导线之间的连接尽量采用铜-铝过渡接头。

(5)过电流保护

电力线路的过电流保护包括短路保护和过载保护。

(6)线路管理

  1. 电力线路应有必要的资料和文件。
  2. 建立巡视、清扫、维修等制度。
  3. 安装临时线应有申请、审批手续。
  4. 临时线应有专人负责,明确使用地点和使用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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