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安全生产信息管理
安全生产信息包括化学品危险性信息、工艺危险性信息、工艺技术信息、设备设施信息和其他信息。企业合规性管理所需的法规、标准和安全生产信息的获取、识别、更新、归档可合并管理。
二、岗位安全教育和操作技能培训
- 企业应对新入职员工开展公司级、车间级、班组级三级安全教育,并根据岗位技能要求开展岗前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若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应重新接受车间级和班组级的安全培训。
- 企业应定期对在岗人员工作能力、工作绩效等进行岗位履职能力评估,对不能胜任的岗位履职者开展再培训,对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及时进行岗位调整。
三、风险管理
- 企业应选用合适的风险评估方法对所辨识出的危害实施风险评估,确定残余风险是否可以达到政府、企业的相关风险可接受标准要求。
- 企业应制定隐患排查制度,通过定期排查隐患的方式实现风险监控。
- 企业应每年针对不同类型的风险,编制风险管理报告或建立管理档案,并归档保存。
四、装置安全规划与设计
- 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两重点一重大”)的大型建设项目,其设计单位资质应为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相应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专业资质甲级。
- 涉及精细化工的建设项目,设计前应按有关要求进行反应安全风险评估。
- 在建设项目基础设计阶段应开展危险和可操作性分析(HAZOP),涉及“两重点一重大”建设项目的工艺包设计文件应包括工艺危险性分析报告,设计单位应提供装置的主要风险清单。
- 新建化工装置应设计装备自动化控制系统。
- 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宜布置在装置区内;
- 涉及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装置控制室、交接班室不宜布置在装置区内,确需布置的,应按照GB50779进行抗爆设计。
- 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粉尘爆炸危险性、中毒危险性的厂房(含装置或车间)和仓库内,不应设置办公室、休息室、外操室、巡检室。
五、装置首次开车安全
(一)生产准备
(1)组织准备
建立建设项目试生产阶段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试生产阶段的负责人、部门和有关人员及其工作职责、工作标准。
(2)人员准备
对所有参加试车人员的培训,并通过考核方可参加试车。
(3)技术准备
审查方案、编制操作规程、现场处置方案、流程图。
(4)物资准备
企业应落实试生产阶段所需的原料、燃料、三剂(催化剂、溶剂、添加剂)、化学药品、标准样气、备品备件、润滑油(脂)等;安全、职业卫生、消防、气防、救护、通信等器材,应配备到岗位或个人。
(5)外部条件
落实安全、消防、环保、职业卫生、抗震、防雷、特种设备登记和检验检测等各项措施。
(二)吹扫、清洗、气密(压力)试验安全
- 选择水、空气、蒸汽对系统进行清洗、吹扫;不宜选择氮气作为吹扫介质,若必须使用氮气时,应明确防止氮气窒息的措施。
- 气密试验前应用盲板将气密试验系统与其他系统隔离,明确系统气密试验的最高压力等级,严禁超压;需对气密试验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时,应先泄压,再进行处理。
(三)联动试车安全
企业应统筹协调试车的管理工作,联动试车时:
- 单机试车应全部完成;
- 公用工程系统已稳定运行;
- 仪表系统应已调校完毕,准确可靠,且仪表报警和联锁值已整定完毕,联锁系统功能试验合格;
- 应确认流程正确,与其相连的非联动试车系统已完全隔离;
- 应进行试车方案现场交底,参与人员应熟悉操作与异常处理方法,以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 安全设施、职业病防护设施、消防设施和气防器材、有毒有害和可燃气体报警、视频监控、防护设施状态应完好;
- 宜选择水、空气作为联动试车介质;
- 引入燃料或窒息性气体后,应在警示区域设置标识,并指定专人重点巡检。
六、安全操作
(1)操作规程内容
- 开车、正常操作、临时操作、异常处置、正常停车和紧急停车的操作步骤与安全要求。
- 工艺参数的正常控制范围及报警、联锁值设置,偏离正常工况的后果及预防措施和步骤。
- 操作过程的人身安全保障、职业健康注意事项等。
(2)操作规程修订
每年要对操作规程的适应性和有效性进行确认,至少每3年要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核修订;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事件或行业内同类工艺装置发生事故时,应及时对操作规程进行审查;工艺技术、设备设施等发生变更或风险分析提出修订要求时,应及时对操作规程中的相应内容进行修订。
(3)开停车安全管理
- 企业要制定开停车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制度。在正常开停车、紧急、停车后的开车前,都要进行安全条件检查确认。开停车前,企业要进行风险辨识分析,制定开停车方案,编制安全措施和开停车步骤确认表,经生产和安全管理部门审查同意后,要严格执行并将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 企业要落实装置开停车安全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开停车方案,建立重要作业责任人签字确认制度。
七、设备完好性管理
(1)设备安全运行管理
- 关键设备要装备在线监测系统。
- 自动监测大机组和重点动设备的转速、振动、位移、温度、压力、腐蚀性介质含量等运行参数。
- 新(改、扩)建装置和大修装置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投用前、长期停用的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再次启用前,必须进行检查确认。要建立健全仪表自动化控制系统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建立安全联锁保护系统停运、变更专业会签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制度。
(2)对于关键设备或有特殊质量要求的设备,应派代表现场监督制造质量。
八、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建设项目,应在设计阶段采用危险与可操作性分析(HAZOP)、故障假设(What…if)、安全检查表等方法开展风险分析,提高本质安全设计;
- 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在役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风险分析;
- 涉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易燃气体、甲类易燃液体的重大危险源,应采用定量风险评价方法进行安全评估,确定个人和社会风险值;
- 涉及爆炸性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应采用事故后果法确定其影响范围。
- 重大危险源的化工生产装置应设置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自动化控制系统;重大危险源场所应设置视频监控系统。
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以及重大危险源中涉及毒性气体、剧毒液体、易燃气体和甲类易燃液体的储存设施应设置紧急切断装置;涉及毒性气体的设施,应设置泄漏气体紧急处置装置。
涉及毒性气体、液体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应设置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 重大危险源专项应急预案至少每半年演练一次,重大危险源的现场处置方案至少每3个月演练一次。
九、作业许可
企业作业许可应执行一事一审批;作业环境、条件和作业内容发生变化时,应重新进行作业许可审批;作业许可票证应存档。
十、承包商安全管理
- 企业应建立承包商安全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制定承包商准入标准,严格承包商资格审查;将承包商在本企业发生的事故纳入企业事故管理。
- 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严格的入厂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的方可凭证入厂,禁止未经安全培训教育的承包商作业人员入厂。
- 承包商进入作业现场前,企业要对承包商作业人员进行现场安全交底,审查承包商编制的施工方案和作业安全措施,与承包商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应针对承包商等外来人员实行门禁管理。
- 企业应对承包商作业进行全程安全监督,对特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应全程视频监控;应建立对承包商的监督检查记录,保存承包商在本企业作业中的事故事件记录。
- 企业应对承包商提供安全的作业条件。
- 企业应与承包商建立沟通机制,定期进行沟通。
- 企业应鼓励承包商优化施工工艺和方法、提出合理化建议、积极上报隐患和事件。
- 企业应定期评估承包商安全业绩,及时淘汰业绩不达标的承包商,优化承包商资源。
十一、变更管理
(1)变更分类
- 按专业:总图变更、工艺技术变更、设备设施变更、仪表系统变更、公用工程变更、管理程序和制度变更、企业组织架构变更、生产组织方式变更、重要岗位的人员和职责变更、供应商变更、外部条件变更等。
- 按变更期限:永久性变更、临时性变更
- 按变更流程:常规变更和紧急变更
- 按照变更带来的风险大小:一般变更和重要变更
(2)建立变更管理制度
变更管理制度至少包括以下内容:变更的事项、起始时间,变更的技术基础、可能带来的安全风险,消除和控制安全风险的措施,是否修改操作规程,变更审批权限,变更实施后的安全验收等。
(3)严格变更管理
分类 | 内容 |
---|---|
管理变更 | 包括安全和生产相关的岗位人员、供应商和承包商、管理机构、管理职责、管理制度和标准、生产组织方式等方面的改变。 |
工艺技术变更 | 1)生产能力、原辅材料(包括助剂、添加剂、催化剂等)和介质(包括成分比例的变化); 2)工艺路线、流程及操作条件,工艺操作规程或操作方法,工艺控制参数; 3)仪表控制系统(包括安全报警和联锁值的改变); 4)水、电、汽、风等公用工程等方面的改变。 |
设备设施变更 | 1)设备设施的更新改造,非同类型替换(包括型号、材质、安全设施的变更); 2)布局改变,备件、材料的改变; 3)监控测量仪表的变更; 4)计算机及软件的变更; 5)电气设备的变更,增加临时的电气设备等 |
(4)变更管理程序——《化工企业变更管理实施规范》
程序 | 内容 |
---|---|
申请 | 按要求填写申请变更表,由专人进行管理。 |
风险评估 | 应采用合适的危害辨识和风险评估方法开展变更风险评估、制定管控措施。 |
审批 | 变更申请表应逐级上报企业主管部门,并按管理权限报主管负责人审批。 |
实施 | 变更批准后,由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实施。没有经过审查和批准,任何临时性变更都不得超过原批准范围和期限,应对变更可能受影响的本企业人员、承包商、供应商、外来人员进行相应的培训和告知。 |
验收、关闭 | 变更结束后,企业主管部门应在变更投用具备验收条件时及时完成验收工作,对变更实施情况进行验收并形成报告,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有关人员。相关部门收到变更验收报告后,要及时更新安全生产信息,载入变更管理档案。 档案至少应包括变更申请审批表、风险评估记录、变更实施的相关资料、变更关闭确认记录、其他与变更相关的文件资料等。 |
十二、应急准备与响应
-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 企业应至少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的评估,依据评估结果对预案进行修订,发生重大变更或事故后应及时评审修订应急预案。
十三、事故事件管理
企业应保留事故事件调查记录,将事故事件调查结果登记备案并在企业内部公布。事故事件调查报告应至少保存5年。
十四、本质安全
方法 | 措施 |
---|---|
最小化 | 减少有害物质在线量、降低产品库存 |
替代 | 对安全的新工艺、新材料替代比较危险的工艺材料 |
缓和 | 新催化剂的应用,缓和生产工艺条件 |
简化 | 简化工艺流程及操作方法 |
十五、体系审核与持续改进
- 企业应至少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管理体系评审,发现管理体系中存在的不足和缺陷,提出改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建议。
- 企业应定期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安全管理体系的外部审计,可根据上次审核结果或固有危险等级确定审计频次,一般为3年~5年一次;当企业发生严重事故或企业认为需要进行外部审计时应及时开展外部审计。
十六、《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试生产(使用)方案应当包括下列有关安全生产的内容:
- 人力资源配置情况;
-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控措施的落实情况;
- 建设项目设备及管道试压、吹扫、气密、单机试车、仪表调校、联动试车等生产准备的完成情况;
- 投料试车方案;
- 试生产(使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问题、对策及应急预案;
- 建设项目周边环境与建设项目安全试生产(使用)相互影响的确认情况;
- 试生产(使用)起止日期。
- 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限应当不少于30日,不超过1年。